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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传媒学院2022年音乐类招生简章
招收音乐类专业:录音艺术、音乐表演(流行演唱、音乐剧、现代器乐)、音乐学(音乐商务、音乐编导)
考试方式:网络考核,仅一试
考试平台:小艺帮app
网上报名时间:2021年12月16日-2022年1月11日(17:00截止)
考试时间:2022年1月17日-1月20日
专业及招考方向一览表
报考须知
一、相关政策
1.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(简称“省统考”)、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(简称“校考”)两种形式。
2.2022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采用网络考核的形式,在“小艺帮”APP进行。表演、舞蹈编导专业根据考核需要,安排线上复试,具体办法另行公布。其他校考专业(方向)无复试安排。
3.学校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,相关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式为以下三种情况:
(1)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,考生既要参加省统考、又要参加校考(考生须省统考合格,否则校考成绩无效)。
(2)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省统考不涉及的专业,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校考。
(3)未开展校考的省份、专业,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相应类别的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,无需参加我校校考。
4.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、考试时间安排等信息陆续发布。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、学校招生办网站、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。
5.鉴于我校在组织校考时,部分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省统考成绩尚未公布,考生自行选择是否报名参加校考。报名缴费后,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,且已参加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考报名的艺术类考生,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。
2.往届生、应届生均可报考,无男女比例限制。
3.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。入学后公共外语可选择英语、日语、朝鲜语、西班牙语、法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(须达到开班标准),请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。
三、报名考试安排
1.网上报名时间:2021年12月16日-2022年1月11日(17:00截止)
2.请慎重选择所报考的专业(招考方向),报名缴费后不得修改志愿,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。
3.学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、网络考核均在“小艺帮”APP进行,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招生办网站、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,按要求进行报名、考前练习、仿真模拟考试,参加网络考核。
4.考试时间:各专业(招考方向)网络考核在2022年1月17日-2022年1月20日进行。表演、舞蹈编导专业根据考核需要,安排线上复试,具体办法另行公布。其他校考专业(方向)无复试安排。
5.为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,考试时间原则上不作调整,请考生在报考前合理安排时间。
四、考试纪律和要求
学校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组织领导,严格规范命题、考核、评分程序,细化工作职责,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,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、考试结果公平公正。
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,将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严肃处理,涉嫌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考生及家长需本着诚信的原则,严肃对待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核,考核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弄虚作假、替考等行为。对在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,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。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,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,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。在新生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中,对于复测不合格、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新生,学校将组织专门调查。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、替考、违规录取、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,取消该生录取资格,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。对涉嫌犯罪的,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五、考试结果公布
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艺考工作要求,考试结果初定于2022年4月底公布,考生可登录南京传媒学院网站或学校招生办网站查询。建议考生及家长微信关注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办,方便及时获知相关信息。
六、相关说明
1.凡参与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,均视为已详细阅读本简章,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考试方式、录取原则等有关要求。
2.若教育部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调整,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。
3.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南京传媒学院。
音乐类校考各专业(招考方向)
考试内容
N12
N12录音艺术
网络考核【400分】
1.综合知识考核【40分】在限定的时间内,完成作答(单选)
2.专业基础常识【120分】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(单选)
3.模唱【60分】单音程、音高、旋律、节奏等模唱
4.音频素材听辨【80分】音乐素材、影视声音素材的听辨
5.才艺展示【100分】本专业相关的演唱,器乐演奏,数字声音创作等才艺展示
N21、N22、N23、N24
N21音乐表演(流行演唱)
网络考核【400分】
1.综合知识考核【40分】在限定的时间内,完成作答(单选)
2.自我介绍【40分】介绍年龄、身高、体重,简单介绍个人特长、性格特点、兴趣爱好
3.歌曲演唱【180分】中英文歌曲各一首(可用伴奏,也可自弹自唱)
4.清唱【100分】歌曲一首(不限语种)
5.朗读【40分】自备新闻资讯或文学材料(看稿朗读)
N22音乐表演(音乐剧)
网络考核【400分】
1.综合知识考核【40分】在限定的时间内,完成作答(单选)
2.音乐剧歌曲演唱【160分】中英文音乐剧选段各一首(歌曲自备)
3.舞蹈片段【75分】舞蹈展示,舞种不限,音乐自备
4.即兴表演【75分】根据所给题目进行即兴表演
5.听音测试【50分】根据所听音频进行模唱,音频考题分为单音、节奏和旋律三部分,考生需在听到音频后的30秒内作答
N23音乐表演(现代器乐)
网络考核【400分】
1.综合知识考核【40分】在限定的时间内,完成作答(单选)
2.自我介绍【20分】介绍年龄、身高、体重,简单介绍个人特长、性格特点、兴趣爱好
3.流行器乐演奏基本功【120分】基本功练习两条(音阶演奏两个八度以上循环,用节拍器要求速度80以上、16分音符;打击乐考生要求基本功两条必须使用节拍器同时演奏,双手基本功一条、四肢组合基本功一条。键盘考生要求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)
4.乐曲演奏【180分】演奏乐曲二首(电吉他考生一首不用效果器;电贝斯、打击乐考生要求两首乐曲均带伴奏)
5.歌曲演唱【40分】演唱流行歌曲一段(有无伴奏均可)
N24音乐学(音乐商务、音乐编导)
网络考核【400分】
1.综合知识考核【40分】在限定的时间内,完成作答(单选)
2.自我介绍【50分】介绍年龄、身高、体重,简单介绍个人特长、性格特点、兴趣爱好及所获艺术、文化、体育等方面的奖项
3.听音测试【80分】根据所听音频进行模唱,音频考题分为单音、节奏和旋律三部分,考生需在听到音频后的30秒内作答
4.音乐情境编创【90分】根据题目中的规定情境,用乐器弹奏或哼唱旋律的方式,编创一段恰当的旋律
5.才艺展示【140分】展示自身才艺,才艺种类不限(伴奏音乐及乐器自备)
录取原则
一、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,须填报南京传媒学院志愿,无我校志愿无法录取。
二、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,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;使用相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填报,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。
三、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、录取时间,按照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有关规定执行。
四、本简章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(含政策性加分)。
五、校考专业录取原则
2.以下校考专业,按校考专业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:
播音与主持艺术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双语主持与直播)、摄影(图片摄影)、影视摄影与制作(电视摄影)、影视摄影与制作(照明艺术)、影视摄影与制作(航空摄影)、表演、表演(配音)、录音艺术、戏剧影视导演、表演(服装表演)、数字媒体艺术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)、艺术与科技(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)、音乐表演(流行演唱)、音乐表演(音乐剧)、音乐表演(现代器乐)、音乐学(音乐商务、音乐编导)、舞蹈表演(中国民族民间舞)、舞蹈表演(中国古典舞)、舞蹈编导等21个专业(方向)。
录取原则: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、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,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,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。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(专业成绩排名相同)的考生,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、语文、外语、数学成绩。
六、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,如投放招生计划,录取原则如下:
1.平行志愿投档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相关录取批次中,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,如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,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;如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,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、语文、外语、数学成绩。
2.需根据我校相应专业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相关录取批次中,相关专业规则如下:
(3)播音与主持艺术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双语主持与直播)、摄影(图片摄影)、影视摄影与制作(电视摄影)、影视摄影与制作(照明艺术)、影视摄影与制作(航空摄影)、表演、表演(配音)、录音艺术、戏剧影视导演、表演(服装表演)、播音与主持艺术(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)、音乐表演(流行演唱)、音乐表演(音乐剧)、音乐表演(现代器乐)、音乐学(音乐商务、音乐编导)、舞蹈表演(中国民族民间舞)、舞蹈表演(中国古典舞)、舞蹈编导、舞蹈教育等部分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相关类别统考(联考)涉及的专业,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按专业统考(联考)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,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。
同分的考生,如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,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;如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,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、语文、外语、数学成绩。
3.相关录取原则与考生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统一政策要求不一致的,按照当地政策执行。
联系方式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
邮编:211172
电话:025-86179886、86179887、86179888(传真)
咨询时间:9:00-12:00、14:00-17:00
学校官网:www.cucn.edu.cn
招生网址:zsb.cucn.edu.cn
招办微信: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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